乌鲁木齐杂诗
纪昀
到处歌楼到处花,塞垣此地擅繁华。
军邮岁岁飞官牒,只为游人不忆家。
自注:商民流寓,往往不归。询之,则曰此地红花。红花者,土语繁华也。其父母乏养者,或呈请内地,移牒拘归。
乃官为押送, ① 岁恒不一其人。
《乌鲁木齐杂诗》是清诗的杰作,是乌鲁木齐城市的形象历史。纪昀是清代著名的风流才子、集大成的学者,是乌鲁木齐新垦地第一个歌手。
纪昀(1724 ~ 1805),字晓岚,又字春帆。献县(今属河北)人。乾隆十九年(1754)进士,乾隆三十三年因“漏言” —— 私自向自己的姻亲卢见曾通报案情 —— 遣戍新疆乌鲁木齐,乾隆三十六年释回。以主持《四库全书》的编纂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的定稿著称。有《纪文达遗集》《乌鲁木齐杂诗》《阅微草堂笔记》等著述。他的《乌鲁木齐杂诗》开创了用一组竹枝体的小诗咏边塞风情,并在诗下加自注写明本事的体例,此后咏新疆的伊犁、哈密、巴里坤、乌什……的“杂咏”“纪事诗”“杂诗”“绝句”“竹枝词”等等,纷纷继起,在清诗之中蔚成风气。
在纪昀谪戍的时期,正是乌鲁木齐刚刚开辟为新垦地,也刚刚开始接纳流放犯。对谁来说,这都是一块处女地。而纪昀以京师翰林才子的身份来到塞外,不但生活了四个年头,而且还就自己在这四年间的见闻融汇成精练的诗句。据《乌鲁木齐杂诗》的自序,这一百六十余首诗全部写于乾隆三十六年(1771)春,启程东归的最初一段时间里。在后来整编这些诗的时候,纪昀将它们分成了“风土”“典制”“民俗”“物产”“游览”“神异”等六大类,上述的诗属于“民俗”类。在诗中,他写的是一个有意思的现象:中国人总是故土难舍,但这原本是塞外穷荒之地,在短短的几年间就火速繁荣起来,以至于来到乌鲁木齐的“天涯游子”们竟不愿意返回自己的家园,当地官府时不时地总要为家乡亲人的投诉而费心,甚至不得不将这些有意不想回家乡的人动用警力,将其押解还乡。
这令人哭笑不得的实例,让人品味出乌鲁木齐与生俱来的特殊魅力。这才是真实的乌鲁木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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①(清)纪晓岚:《纪文达公遗集》,卷十四,清刻本作“乃官为解送”,清刻本,第 8 页。(清)纪晓岚著;郝浚,华桂金,陈效简注:《乌鲁木齐杂诗注》,此本亦作“乃官为解送”,新疆人民出版社,1991年版,第 57 页。
(本篇校对:吴小宇)